最高法案例:校园周边售卖4元过时零食 被判10

作者:JDB 官方网站

  值得关心的是,此中一路案例为学生家长告状校园周边超市售卖过时食物等平易近事胶葛案件。正在这起案件中,涉案超市发卖过时食物货值金额4元。

  案情显示,2025年4月22日,颜某正在接未成年后代下学时,正在学校附近某超市破费4元为后代购得零食1袋。食物包拆上记录出产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保质期为9个月。颜某发觉本人买到了过时零食并要求某超市补偿未果,遂告状请求某超市返还货款4元,领取赏罚性补偿金1000元。

  该判决充实阐扬赏罚性补偿义务的惩办感化,提高违法成本,有益于营制学生平安、家长安心的消费。

  个体商家操纵中小学生认知能力不脚、认识亏弱的特点,将跨越保质期食物等存正在平安现患的食物正在校园周边出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超市将跨越保质期的食物发卖给颜某,属于发卖明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食物的行为,该当承担赏罚性补偿义务。因按价款十倍计较的补偿金不脚1000元,应按1000元计较赏罚性补偿金。

  最高法暗示,此案系学生家长采办食物后发觉过时索赔被拒才提告状讼,虽然学生家长只采办了4元零食,但审理法院按照赏罚性补偿金最低为1000元的,判决运营者承担补偿义务,让违法运营者得不偿失。提高违法成本,无力正在校园周边向学生出售跨越保质期食物等违法行为,有益于营制学生平安、家长安心的消费。(记者 孙满桃)。

  正在2025年全国食物平安宣传周期间,最高遴选发布8个涉校园食物平安典型案例,进一步涉校园食物平安违法犯罪。